房訊網訊 7月26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合肥市司法局聯合發出通知,即日起對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有關事項進行調整。
為加快選房節奏,增加購房人選房購房機會,經研究,將《關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五條“登記購房人自當期登記之日起至搖號選房結果公示止,不得參加其他項目的購房搖號登記”調整為“搖號資格公示結束,未獲得選房資格的登記購房人(不含遞補選房資格購房人)可參加其他項目的購房搖號登記”。
來源:房訊網
編輯:wangdc
房訊網訊 7月26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合肥市司法局聯合發出通知,即日起對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有關事項進行調整。
為加快選房節奏,增加購房人選房購房機會,經研究,將《關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五條“登記購房人自當期登記之日起至搖號選房結果公示止,不得參加其他項目的購房搖號登記”調整為“搖號資格公示結束,未獲得選房資格的登記購房人(不含遞補選房資格購房人)可參加其他項目的購房搖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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