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
據悉,《通知》對大連市戶籍政策進行了調整,主要變化包括全面放開人才落戶條件;全面放開就業創業人員落戶條件;全面放開投靠落戶條件;全面放開居住落戶條件。該《通知》將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如下: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遼寧省政府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意見,適應人口發展新形勢,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持續和諧發展,實現大連城市人口發展規劃目標,現將全面放開落戶條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本市落戶。
。ㄒ唬┚哂兄械嚷殬I學校(含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經認定取得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國家、省、市統一組織的考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
。ǘ┍臼衅胀ǜ咝#ǜ呗氃盒#⒅械嚷殬I學校(含技工學校)的在校生。
。ㄈ┡c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
。ㄋ模┰诒臼徐`活就業并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人員。
(五)經本市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批準成建制遷入單位中,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職工。
。┰诒臼型顿Y創業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含個體工商戶)。
(七)在本市城鎮擁有合法產權房屋的人員。
二、具有本市戶籍的人員,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戶。
三、對本市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批準成建制遷入單位,由遷入地派出所設立單位集體戶口。
四、對具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等違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調查處理的人員,應暫緩辦理戶口遷移,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決定是否準予遷移。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由市公安局負責出臺落戶指南。原本市落戶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