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購房者因為提供的無房證明存在虛假、失實情況,被杭州市進行通報,并被取消此次的搖號此后,且禁止其在未來一年內在杭州參與搖號買房。
9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關于提供虛假購房報名資料人員的通報(二)》稱,經對商品住房項目搖號登記信息進行對比甄別,發現“雍景山城”、“和光塵樾軒”、“慶豐擁濤府”等多個項目中有11戶家庭所提供的無房證明存在虛假、失實情況。
7月28日,杭州市今年首次通報7名因提供虛假購房報名資料人員,取消當次搖號的資格,此后一年內也將不得參加購房搖號。
2018年4月4日開始實施的《關于實施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工作的通知》規定,對市區符合條件的新申領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采取公證機構主持搖號方式銷售,一次性公開銷售所有準售房源,并提供一定比例房源對“無房家庭”給予傾斜。“無房家庭”是指在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當日后離異單身及因自有住房交易產生的“無房家庭”)。
2018年發布的通知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發現購房者提供虛假信息資料或惡意干擾公證搖號銷售行為的,房管部門一年內不再受理其限購查檔申請。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月4日,杭州市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調整對無房家庭的認定,明確30周歲以上未婚單身且在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的購房人、離異單身滿3年且在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的購房人,均為無房家庭。
同時,杭州市房源對無房家庭進一步傾斜。通知要求,對熱點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照優先滿足無房家庭購房需求的原則制定銷售方案,加大無房家庭房源傾斜比例;房源傾斜比例達到80%的商品住房項目,無房家庭以優先購買方式取得的住房,自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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