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需要長效機制和基礎性制度安排,而房地產稅作為一種有效的具備長效機制屬性的市場調節手段,具有防抑炒房、減少空置房,調節收入分配與財產配置,遏制收入兩級分化的作用。
徐文智
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與改革,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使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據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報道)
靴子終于落地。筆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房地產稅已經被中央相關部門多次提及,從3月出臺的“十四五”規劃到5月財政部等四部門召開的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的“腳步”距離普通百姓的生活愈來愈近。
據此,一些機構與業內人士認為房地產稅立法進程應當會提速。當授權國務院通過行政途徑推出房地產稅試點改革的消息很快如期而至時,市場和消費者強烈感受到了我國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魄力與決心。
住有所居,是共同富裕的應有之義。住房是民生之基,住房問題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立身之地、安居之所。當前,我國住房消費領域差異懸殊,在追求共同富裕的偉大征程中,需要國家層面通過制度安排,讓住房這一我國居民家庭最重要的財富和資產在各個收入群體中逐步達到合理分配,讓高中低收入群體都能享受到我國改革開放的發展紅利。
保持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也需要住房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入推進。當前,各地出臺了限購、限價、限貸、限售等多種行政性舉措,但都是局部的、區域性的,治標難治本。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需要長效機制和基礎性制度安排,而房地產稅作為一種有效的具備長效機制屬性的市場調節手段,具有防抑炒房、減少空置房,調節收入分配與財產配置,遏制收入兩級分化的作用。
由此,普通群眾對房地產稅試點改革的呼之欲出,自然翹首以盼。
除此之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還需要實施“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編制城市住房發展規劃”“完善住房用地供應制度”等一系列改革組合拳,才能達到既抑制房地產泡沫又防止出現大起大落的現象。
只有這樣,住有所居的共同富裕目標才能更快實現。
來 源: 中國消費者報
編 輯: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