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青島市轄區第二批集中供地重新掛牌(包含市北、李滄、嶗山、城陽、高新區、西海岸和即墨),共計87宗,總建筑面積765萬㎡,起拍總價312億元。相比于此前掛牌的100宗地塊,李滄、城陽和西海岸共減少13地塊出讓。
土拍競拍規則也有了新的調整:資格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除法律法規另有限制或《出讓須知》規定禁止參加者外,均可申請參加。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
資金來源方面,參與競買的企業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和其他相關融資便利等,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購地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貸或預付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參與競買企業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
溢價率方面,其中高新區的溢價率限制在15%以內,其他最高限價在土地拍賣前輸入網上交易系統,達到限價后,轉到線下競高品質住宅(綠色建筑、智慧化基礎設施配置、裝配式建筑)建設環節。
同時提出了嚴厲懲罰規則,如若違規將3年內禁止在青島市參與土地競買。競買人提交的資質證明文件、《資金承諾書》等紙質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取消競得人(暫定)資格,扣除5%競買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競買人3年內不得在青島市參與土地競買;經審查,競買人提交的《資金承諾書》與審計結論不一致,已簽訂《成交確認書》的撤銷《成交確認書》,扣除50%競買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已簽訂出讓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讓合同,定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土地已交付的,競得人應無條件將土地交還出讓人。競買人3年內不得在青島市參與土地競買。
來源:中國房地產網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