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武漢市房管局官網公開《市房管局關于加強購房資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過規范購房資格申請、認定和使用程序,推行購房資格申請全程網上辦,加強對購房資格使用情況的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進一步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決策部署和武漢市住房限購政策。
通知》將在今年10月8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五年。
強調購房資格認定,防止購房人多處登記造成市場虛熱
《通知》針對的是當前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如:有的開發企業向無購房資格的意向購房人銷售房屋并收取認籌金(定金)而產生糾紛,意向購房人在多個項目登記造成市場虛假熱度,少數從業人員誘導或協助意向購房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等。
《通知》明確,意向購房人必須先申請購房資格并取得購房資格認定結果才能在我市限購區域購買一套住房。未完成購房資格認定或購房資格認定結果失效的意向購房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向其銷售房屋,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其提供網上簽約服務。
購房資格認定結果60日內有效
意向購房人可通過市房管局微信公眾號、網站自行申請購房資格,也可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經紀機構代為申請。區房管部門在受理申請后48小時內以短信方式反饋申請人購房資格認定結果。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境外個人的購房資格認定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購房資格認定結果60日內有效,逾期未使用的自動失效。
意向購房人對購房資格認定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收到認定結果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申請渠道或轄區政務中心窗口向轄區房管部門提出異議申請,轄區房管部門自受理之時起48小時內完成復核(法定節假日順延)。
購房登記名單應于銷售前向社會進行公示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在完成新建商品房預(現)售方案備案后通過“武漢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信息系統”驗證意向購房人的購房資格認定結果并進行購房登記,最終購房登記名單(含無房家庭優先選房登記名單)應于銷售前通過銷售現場、網絡等途徑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
購房登記完成后,購房資格認定結果即時鎖定,鎖定期間不得再次進行購房登記。開盤銷售前,經意向購房人和開發企業協商一致,可取消購房登記;開盤銷售后,購房資格認定結果自動解除鎖定,有效期內認定結果可以繼續登記、使用。
區房管部門按一定比例檢查并回訪購房人
各區房管部門應按照新建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工作要求,在購房登記、開盤銷售、網簽備案等環節,按一定比例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資格認定結果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回訪購房人。
騙取購房資格的 一年內不予受理其家庭購房資格認定申請
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違反《通知》規定的,將對其作出警示約談、責令限期整改等相應處理。意向購房人騙取購房資格的,將取消其家庭本次購房資格并公開通報,一年內不予受理其家庭購房資格申請。
來源:長江網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