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了關于對嘉凱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嘉凱城于4月20日披露了《2022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其預計營業收入由1.66億元降至1.45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由虧損9.7億元擴大至虧損11.2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由虧損13.6億元擴大至15.6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1.1億元。業績修正主要原因為對存貨、應收款項等計提的減值損失金額增加約1.3億元。
同時,因預計2022年凈資產為負,公司股票可能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3.1條規定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
深交所對此表示關注,要求嘉凱城說明公司近三年報告期末的存貨構成,開發銷售狀態,并結合公司主營業務所處行業、生產經營及銷售情況等,分業務板塊分別說明公司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認依據及主要測算過程,重要假設及關鍵參數的選取標準及依據,與2021年相比是否存在較大變化,如是,請說明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該公司2022年半年度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但于2023年4月20日補計提2022年末存貨跌價準備。被要求說明補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具體情況,存貨減值跡象的判斷依據及發生時間,以及遲至4月20日才補計提相關減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時,深交所要求嘉凱城就以下問題請年審機構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主要包括公司本次計提信用減值損失涉及欠款方的具體情況;本次計提減值對象的信用風險較以前年度的變化情況;本次及以前年度信用減值損失計提是否充分合理。
說明嘉和欣實業欠繳稅款、被列為限制高消費企業的具體情況,相關事項是否已實際影響嘉和欣實業的正常經營,并結合嘉和欣實業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履約能力等,說明嘉和欣實業以前年度及2022年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惡化,本次及以前年度信用減值損失計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報告期內集中計提信用減值損失的情形。
該公司已持有嘉和欣實業1%股權且委派執行董事并參與嘉和欣實業的經營管理。請公司結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會計類第1號》有關重大影響的判斷,說明公司是否已能夠對嘉和欣實業實施重大影響,公司對持有嘉和欣實業1%股權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另外,深交所要求嘉凱城請年審機構核查并對如下事項發表明確意見。
包括說明公司除對存貨、應收款項等計提減值外,其他影響業績預告修正的主要事項、修正原因及合理性,并說明相關事項對公司非經常性損益的具體影響。
公司涉及調整的部分業務的主要情況,結合涉及調整業務的相關合同條款及收入確認政策,說明本次收入調整的主要原因及依據,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并說明相關調整對公司損益的影響。
說明公司知悉可能導致凈資產為負的最早時點,公司是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在財務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務管理等方面的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還要求說明嘉凱城控股股東深圳市華建控股有限公司涉及相關擔保的具體情況及最新進展,并結合華建控股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等,進一步說明被凍結股份是否存在被強制執行的風險,相關事項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經營管理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華建控股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嘉凱城須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在2023年4月27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交所并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
來源:嘉凱城公告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