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并披露第一次風險提示公告。
提及可能被終止上市的原因,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2.1條第一款規定,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上交所將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一)在本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于5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人民幣1元。”
據藍光發展表示,其股票2023年4月6日收盤價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幣1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9.2.1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人民幣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終止上市交易。
公告顯示,若藍光發展股票觸及上述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將在15個交易日內對公司股票做出終止上市決定,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6.1條第二款的規定,交易類強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此外,經藍光發展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2022年度期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208.21億元左右。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若其2022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該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來 源: 觀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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